1、负责抗生素药品的抽验、委托检验样品的检验工作;负责药品的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工作。
2、负责本省抗生素药品的注册检验及质量标准的复核工作。
3、承担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药品标准(抗生素)的起草、修订及复核工作。
4、围绕抗生素药品的质量和检定方法提出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工作。
5、指导全省药检所抗生素药品检验工作;参加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及对有关单位的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外单位人员来我所进修抗生素药品检验、药品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带教工作。
6、负责本室所需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购置申请;做好本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维护方法、自校方法、期间核查方法的建立和有效地实施;做好标准物质及现行标准的管理。
7、负责检验记录规范化,确保检验数据的原始和检验结果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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